牛牛牛牛牛 发表于 2013-12-15 02:41:33
好笑么?明明知道人家精神上有毛病还在那围观嬉笑,甚至还拍照上传的,这种帖子居然还能发,我不知道素质在哪,不知道楼主和那些觉得好笑的人是否知道尊重二字怎么写,假如那个人是你或者是你的亲戚朋友,你还会觉得好笑么,人家是精神有缺陷,你们是人格有缺陷!精神病人也有人权,肖像权,请尊重一下,也给自己留份素质牛牛牛牛牛 发表于 2013-12-15 02:45:28
喧哗取众,你要真想引起关注,不用那样发帖,你直接穿成那样在还珠广场跳,天天跳,保证你红遍大江南北,红的发紫,让你的家人朋友听到你的名字脸都红的发紫!不想考试 发表于 2013-12-15 14:49:11
我第一次见他被他吓到了……他的妆像香港老电影里的僵尸……未来未来 发表于 2013-12-15 14:55:45
不应该拿人家不幸的开乐,三千世界,好好珍惜,多行善果,造无量功德,积万福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