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封护腕复合物
发表于 2012-10-6 18:18:17
天。。。。
忘记过去
发表于 2012-10-6 18:32:22
这帮天收的发温仔,捉到马上枪毙了,反正这么废的废仔乱打人留也没有用了,气愤~~~~
我要注册
发表于 2012-10-6 19:15:08
既然“一直很听话,从来都没有惹是生非、得罪过谁”,就不要在“感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还在要在“当晚9点多左右,在几名同村的朋友的邀请下,来到新圩的一个烧烤摊上与朋友们一起喝糖水,一直到晚上11点左右”了。晚上九点多左右,还从沙田镇的北六到山口镇的新圩去喝糖水??我无语了!!!
但愿早日康福!
145
发表于 2012-10-6 19:16:46
我北啊
珠还合浦人
发表于 2012-10-6 19:23:10
哎。。。。为他祈福。。。。。早日挺过这关吧。。。
44262518
发表于 2012-10-6 19:27:43
还有王法么..? 想打哪个打哪个??陈浩南都没这么猖狂的吧我草 当时是装13爽了现在估计躲家里尿裤子呢 呵呵三思而后行 傻逼
zhangren
发表于 2012-10-6 19:30:43
果时机教育真是得分,“想打哪个就哪个了”我看现在所谓的派出所叔叔还没个头绪吧,还人民警察呢,也没见说点什么,,,,
宝贝千金
发表于 2012-10-6 19:30:56
这是什么社会啊。愿早日康复!
做么低
发表于 2012-10-6 19:38:08
最近社会治安案件这么多。年轻人不读书不看报,目无法纪,我看,还是老办法,开公判大会,犯人游街示众,震慑兼教育。话说公审公判大会,多年未开了。
合浦蛇王
发表于 2012-10-6 19:41:34
正所谓无风不起浪,凡事总得有原因的!在此给广大家长们提一个醒,生了孩子小的时候是需要教的,否则大了以后(十二三岁开始)想教也不会有用的了!只能交给社会“洗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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