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惩罚 发表于 2013-1-24 00:15:48

反对,老有所乐好事一桩,只要不超过晚上12点就行了,这是公安局规定的,政府极力提倡大搞文艺节目丰富群众文艺生活,这恐怕难以解决,也不能唱流行歌曲就行,唱粤曲就不行吧?

华邦 发表于 2013-1-24 10:19:42

确实不对。三更半夜的在居民区这样闹腾

粪大少 发表于 2013-1-24 11:10:22

噪声污染防治法有规定,这个属生活噪声,归公安部门管,应该是打110而不是12369。

wbslyz 发表于 2013-1-24 11:19:43

回 放开那根黄瓜 的帖子

放开那根黄瓜:哥求你了。。。换个头像吧。亲。太纠结了。。。 (2013-01-23 12:48) images/back.gif

我觉得这个头像很有趣,每次细看都会笑出声来。倒是那个猪尿抛的我没敢细看过……

ゞ心随流水ζ 发表于 2013-1-24 11:36:25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以及乡村居住环境的噪声标准值,白天等效噪声值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商业、工业混杂区的等效噪声值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城市中交通干线两侧,白天噪声的等效噪声值为70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有权利可以管. 此外环保局也肯定有权利可以管

qqqqq 发表于 2013-1-24 15:10:21

报110,来了让他们自己说去。

haijunhaijnu 发表于 2013-1-24 22:55:11

我是44号的房主,平时唱歌的是我妈和她的朋友,欢迎关心贴子的朋友随到实地看看或询问周围的住户,是否和贴子说的一样(贴子所发图片的背境和人物,并不是我家的),还老人家一个清白,希望做人要凭良心,如果有特殊原因的时候,可以互相沟通,但没有人可以剥夺老人家的兴趣和爱好

飞扬999 发表于 2013-1-25 09:53:53

天天如此,一唱就唱几个钟,真的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了,再摊上家里真的有人要上夜班,谁也受不了。还用去实地问邻居吗?这就是你们邻居反映出来的。

paddyyan 发表于 2013-1-26 09:57:10

回 蔚蔚妈妈 的帖子

蔚蔚妈妈:好像他们原来在海岸咖啡对面唱的,不知道是不是这群人,我从读书听到生孩子。。。都习惯了。 (2013-01-22 20:34) images/back.gif

我想也是的。。

paddyyan 发表于 2013-1-26 10:01:30

回 haijunhaijnu 的帖子

haijunhaijnu:我是44号的房主,平时唱歌的是我妈和她的朋友,欢迎关心贴子的朋友随到实地看看或询问周围的住户,是否和贴子说的一样(贴子所发图片的背境和人物,并不是我家的),还老人家一个清白,希望做人要凭良心,如果有特殊原因的时候,可以互相沟通,但没有人可以剥夺老人家的兴趣和爱好 (2013-01-24 22:55) images/back.gif

首先谢谢屋主能出面沟通,我们邻居没有剥夺老人家的爱好,但是我们的生活受到影响,我们有苦说不出,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不可能公布您家人的相片,对你也尊重,我们也是有良心,老人家娱乐是好事,不能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上吧?真心恳求房主能大发慈悲,做个隔音室或者搬迁其他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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