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发票不当回事,别把顾客都当傻子!
“不好意思,我们老板不在,发票都在他手里,请你下次来再拿好吗?”近日,笔者在某餐厅就餐结账时要求店方开具发票,店员这样答复道。这已经是笔者在同一家餐饮店第三次听到这样的答复了。
日常购物消费时,商家不给消费者出具发票的花样还挺多:有的以降价或换取小礼品作诱饵;有的则谎称发票用完了要等几天,然后一拖再拖;还有的以消费额度不够等理由拒开……而一部分消费者仅把发票看做报销凭证,自己买单消费的,就不在乎也不主动索要发票。
事实上,发票不仅是购物消费的重要凭证,也是买卖双方维权的法律依据。一旦购物产生质量问题、消费出现价格纠纷时,若没发票,找到商家,商家会不承认;去找消委会,没有凭证人家也无法受理的。很多时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往往就是因为忽视了索要发票而白白被侵害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 ,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商家开具发票是应尽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如实入账、申报纳税。而现在一些商家之所以不开或拒开发票,其目的就是想减少税费支出。有些商家用降价、打折等手段来抵发票,让消费者得到一些小实惠,表面上看是商家和消费者“双赢”,但本该入库的税收却白白地流失了,这实际上是在损公肥私!从这个意义上讲,消费者理直气壮地索取发票,其实就是在协助税务机关,尽到护税、协税之责,自觉堵塞偷税漏税的“黑洞”。
购物消费索张发票,看起来是桩小事,实则是保护自身权益,维系国家税收的大事,这个“举手之劳”的作用不可小觑。 下次消费,先问他有没有发票! 哪有发票给,有也许会是假的呢。 合浦的假发票很多,特别是餐饮的,不过现在很多地方都用机打的了还好 是否将额外狂热可我看看范德萨 别很甜,讲就是反倒是你 发现自己还真没有开发票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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