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原业主赖着不走了,我能采取什么手段?
不知大家有没有在合浦买过二手房的,我就是买二手房出现问题了。事情是这样的:去年10月份买了套二手房,到12月份已经过户至我名下了。合同上是说卖家在尾款收到3天后就要交楼,否则可以强行收楼,请问通常是哪些机构可以执行?现在已经拖了两个月,虽然原业主有交违约金,但是这么拖下去实在受不了,本来计划今年五月份结婚摆酒,父母也会接过来住,现在这样对我的计划影响很大啊!
私下协商没有结果,暂时也不想走官司的途径,那样时间会拖得更久。
这种情况下谁能保护新业主的权益?
广大的网友给出出主意,不胜感激! 叫他般,按合同办事 装鬼威吓他走~~~ 都没说明他不搬的原因。 好好商量,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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