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表你好嘢 发表于 2013-4-28 10:59:17

得了购房综合症,活人愣给房子憋死了。

      说实话,在公司我也算是个人高马大,魅力十足的人物,加上今年与热恋的女友眼看就要步上婚礼的红地毯,更是满脸红光乱冒,人前人后一阵风似的。    
      可是,进入了夏天之后,我却整个地蔫了。    
      有人问,这么威风的一个人,怎就说蔫就蔫了呢?该不是小伙子只是糖捏的,一见夏天的太阳就化了吧!其实,人们别怨我,因为我只是让“房”憋死了,行话叫患上了“购房综合症”。    
      “购房综合症”严格地说起来不算是一种病,可这病跟“牙痛不是病,痛起来要人命”一样,不发作时什么都好说,购房的、卖房的、开发房地产的,大家笑嘻嘻地,见面时你好我好,再见之后,拍拍手“恭喜发财”。可要是一不小心发作了,那购房者要是眼睛中长出钉子来,一见到卖房的便恨不得刺他几个窟隆。还有的恨不得这世上根本没发生过“购房”一事。   
      我很不幸站错了队,站在“购房综合症”发作者的行列中。    
      我是在不知不觉中患上此症的。开头我只是为了结婚而决定购房,像大多数购房者一样,面对那些几十万、上百万一套的房子,面对自己这一辈子有可能就此一回的“奢侈消费”,我用了整整半年的时间逛遍了全城所有在售楼盘。对那些较理想,或可列入考虑对象的楼盘,考察室内时我带上尺子边量边看,观察室外的环境,我更是牵着女朋友的手权当“恋爱压马路”转了一圈又一圈。有的地方白天才看完,晚上又去瞅上几眼;有的楼盘,自己看不够还要动员七大姑八大姨、同学、朋友一起前去参观比较。终于,我们经过反复讨论、反复比较,前思后想、左右权衡等必要的“购房”程序后,选中了一个坐北朝南某某楼盘里的套房。    
      按理说,我在“购房”时如此小心谨慎,其对“购房综合症”的免疫能力该是够强的了。    
      可遗憾的是,还是应了那句俗语“买家没有卖家精”。由于缺乏购房经验(此乃绝大多数购房综合症者的发病原因),我在购房中终于犯上了“跟着感觉走”的毛病。在签约的时候,忘记在合同书上斩钉截铁地写上“交房日期X年X月X日,超过一天罚款若干元”的条款,便兴高采烈地将首期付款5万元提前支付完毕。    
      不幸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交完款后,眼看那交房日期已过去了两个星期,那早该变成“新房”的套间至今仍然是几根水泥柱。我一次又一次地责问房地产开发销售商,一次又一次地咨询有关专业人士,直搞得精疲力尽才得到“售楼者”的一句话“我们房地产商打官司,就跟在家里吃饭一样容易,有本事你就起诉。”    
       我气不过,立马找来懂得法律的朋友,问这官司能赢吗?那朋友说,铁定能赢,但你一样铁定得患上另一种病:官司综合症。一场官司打下来,当你历尽了诸多起诉、上诉、辩论,再上诉,售楼者账户无钱、赖账,等待执行等诸多环节后,起码就得一年二年,你还想结婚乎?    
       听完朋友的话,我仰天叹息:这买房比买股票还可怕,一旦“套牢”了,连想割肉都没处下刀。真是活人让房憋死了……

公馆凉茶 发表于 2013-4-28 21:36:56

坚强些,房子不成婚还是要结的,人不能让尿憋死,更不能让房子给憋死。
哦,好像我是沙发。

possible 发表于 2013-4-28 23:20:50

抽烟无蚊 发表于 2013-4-29 11:02:16

不买房烦,买了房也烦.

possible 发表于 2013-5-2 13: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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