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 发表于 2013-5-23 08:50:43

男子为付房款抢劫银行,案发当天是交房款期限

       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无业男子为了支付购房首付款,竟然去抢劫银行。北京市朝阳检察院近日以涉嫌抢劫罪对抢劫银行未遂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批准逮捕。  
       今年4月14日17时许,杨某在北京朝阳区一家建设银行门口,谎称银行卡落在了银行内,让银行工作人员王某帮助寻找。此时银行已经停止营业,王某寻找无果开门告知杨某时,杨某突然冲入门内,搂住王某的脖子,用刀将其挟持。两人僵持过程中,另外两名银行工作人员闻讯赶来制止杨某。后王某挣脱杨某的挟持,与另两名工作人员一起持椅子等物将杨某包围,并将其慢慢往银行大厅的角落逼去。在此过程中,杨某一边挥舞着短刀和铁棍与三名银行工作人员打斗,一边向柜台内的柜员索要人民币30万元。最后,三名银行工作人员把杨某逼至角落,用椅子将其击倒在地并制服。  
       审问中杨某称,他与女友一起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因自己没有收入来源,在付了一部分首付款后便无力支付剩下的17万首付款。案发当天是付款的最后期限。由于杨某一直瞒着女友自己没有工作的事实,担心女友就此与他分手,于是萌生了抢劫银行的想法。
       看到这则报道,我觉得无语了,这到底是我们的悲哀还是社会的悲哀?为了房子,令多少人尽折腰啊?

贝尔繁华 发表于 2013-5-23 09:57:39

哎,又是一个为房子献身的

czq0506 发表于 2013-5-23 11:41:32

possible 发表于 2013-5-24 13: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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