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广告与实际不符时,我们业主有没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
昨晚同学聚会,不知怎的就说起房子的事来了,发现我们面对着同一个问题,就是买的房子和当初的广告有差,特别是在小区配套方面。老同学赵某看中某小区楼盘,该楼盘宣传广告上称,小区绿化率超过40%;小区中心拥有人工湖等。赵某遂与开发商于今年2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办理入住手续时赵某发现,房屋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时所作的宣传约定有较大的差距。小区内的绿化率不足30%,宣传中的人工湖也变成了停车场。赵某找开发商理论并要求赔偿,开发商称购房合同中并没有对绿化及人工湖做约定。
我是去年1月买到的房子,当时看楼盘的宣传单上说有空中花园,还有喷泉、假山,现在入住也一年了,说好的绿化呢?说好的空中花园呢?
我想问问网友们,你们买到的房子真的和开发商广告宣传的一样么?有没有和我们境遇一样的网友,你们买的房子和原先广告宣传有差,你们是怎么维权的?我们业主有没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呢?
现实和理想是有差距的,所以广告和现房也是有差距的,看开点 估计合浦没有哪个楼盘的广告和实物是一模一样的 如果真是这样要赔的话,合浦的开发商集体跳楼去 见怪不怪了,估计也不会赔什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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