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向业主收取公摊费却不开路灯,有这个道理吗?
家住的小区有点“历史”了,物业收取公摊水电费又不开路灯,大家觉得合理吗?已经有2年多时间了,长期不开路灯,还要我们业主交这个物业收取公摊费又不开路灯。听说已经不是我们这一个小区出现物业问题了,我朋友家的也收一些其他杂七杂八的费用。按广西物业管理收费规定,收公摊水电是合法的,但要帐目清楚,实用实收,但现在很多物业公司却把物业办公用水用电、门岗用电及私接公用电另作它用,然后把费用全部摊在业主头上,大赚业主的钱财!
一些小钱其实大家觉得也没必要太过争执,但是你起码收了钱做事啊,最基本的道理。也要出示个有关数据的公告出来,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查询和监督。好让我们业主们心里有个底,知道自己交的钱不是打水漂了或者是捐给有关部门了。
想在这里做个调查,物业该不该收取公摊水电费?也顺便请教下大家,遇到这种事该去哪处理? 要收吧,要不谁来出路灯费。也不是很贵,一个月才块几钱。 可以收的。每间物业公司计算都不同,每个楼盘考虑都不同,如果是小楼盘的物业管理费里包含了物业管理费与大楼盘差不多,可能还贵一点,楼盘内公共地方都要使用灯吧,这就是一项开支啊。 我也觉得应该收取。因为物业管理公司也是市场化运作,是计算成本的,物业管理费是不包括公摊水电费的。 收是应该,但什么湾二期每月收30元,合理吗? 很多个楼盘的某珠物业管理公司都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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