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欧普 发表于 2013-7-4 09:41:11

租房合同没注明维修条款,室内用品反复修,费用该谁买单?

       今年2月份来到合浦做点小买卖,举家搬来这里,租房才几个月,光维修费用就花了好几百块。最开始有电器坏了,我自己找维修师傅修好。刚住进来时,正在洗澡,突然听到“轰轰”一声,抽水马桶的管子破裂了。衣服都没来得及穿的我走近一看,管子的接口处,全都生锈了。维修师傅告诉我说房屋里很多东西都已老化,用不了多久,迟早要出问题。       哪晓得,没过几天,卫生间的洗浴喷头管子又破了我担心家电接连坏,便给房东打了电话。可房东说,维修喷头管子花不了多少钱,你自己修好就行了。我们也没那在意,这次修好了就算了。      谁知昨晚,我正准备洗澡,发现热水器一直打不燃。这下把我吓坏了,上次就因热水器打不燃,请人维修花了80块钱。反正这次无论如何不会再自己掏钱修了。今天早上房东叫我们先将热水器修好,如果费用大,可以平摊。  我老公看到了那台热水器,上面居然写着“2007年2月使用”。出租房里的彩电、洗衣机、空调等一应俱全,但没有一件是新的。   我们租房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朋友们说,如果房屋承租合同中,没有签订家电等物件的使用维修责任条款,以后发生维修费用时,承租双方只能通过协商解决。房屋出租是房东的获利行为,其所获租金中,应当包含家电的使用价值。房东有责任保证家电的正常使用,因此应相对多地承担一些维护费用。      网友们,你们说说看如果租房合同没注明维修条款,室内用品反复修,费用该谁买单?我的经历也给租房的朋友们提个醒,租房一定要把室内用品维修这块写入合同,免得出了啥问题,难沟通!

哭泣的太阳花 发表于 2013-7-4 09:54:03

要求和屋主分摊费用

阿汤哥 发表于 2013-7-4 10:09:00

房屋出租是房东的获利行为,其所获租金中,应当包含家电的使用价值。房东有责任保证家电的正常使用,因此应相对多地承担一些维护费用。

奥古斯丁 发表于 2013-7-4 11:57:35

合浦的大多数租房都没有合同的,那该怎么办?

巴黎时尚 发表于 2013-7-4 15:00:47

哪里的租房不是旧的电器啊?全新的,咋们能租得起么?

点解1 发表于 2013-7-4 21:25:15

我租的电器全是新的,但房东说坏了要赔新的同牌子的.晕死!!后来不敢用叫他们统统拉走,自己买二手货来用.退房时有些东西卖出还有赚.哈哈哈!!

惠海风 发表于 2013-7-5 11:14:01

楼主,自认倒霉吧!

魅力女人 发表于 2013-7-5 14:51:43

如果房屋承租合同中,没有签订家电等物件的使用维修责任条款,以后发生维修费用时,承租双方只能通过协商解决。

我系谁 发表于 2013-7-5 14:53:43

我租的房子中家电都是二手的,经常出故障,房东又不肯出钱,自己只好吃哑巴亏。

讨厌心口不一 发表于 2013-7-5 15:01:52

房东有责任保证家电的正常使用,因此应相对多地承担一些维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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