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波猪 发表于 2013-8-13 15:20:15

很想知道不是廉州街的户口可以申请的么

裸你命三千 发表于 2013-8-13 15:42:05

支持这样主题的活动,让人民公仆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所需,为人民群众实地听取讲解

独上西楼 发表于 2013-8-13 17:14:52

挺好的活动,民生工程要多报道报道啊

无业良民 发表于 2013-8-14 07:40:12

你们局的信访室干嘛要设在六楼呀?是故意方便我们这大爷大妈的吗?

哦北老 发表于 2013-8-14 16:44:35

快点建多点保障性住房吧,商品房太贵了,现在比较关注经适房了

艺娴 发表于 2013-8-14 23:19:02

真有这么好吗

桃子 发表于 2013-8-15 08:44:53

廉租房是要一年以上的本地常住户口的,外地人你就别想了,要不赶紧加入我们合浦廉州街大家庭吧!有手有脚的还是努力赚钱买商品房吧!

青花 发表于 2013-8-16 09:58:52

多帮助一下那些真正有困难的人,自己有房住的人也别去跟别人抢了,还有好多家里是真的困难的人没有房子住的。

海王子 发表于 2013-8-16 14:50:17

回 像火花像蝴蝶 的帖子

像火花像蝴蝶:         可惜没有留意到这个活动,不然我也参加了!真想象不出来廉租房那么漂亮啊!下一次的廉租房申请要到什么是开始呢? (2013-08-12 16:45) images/back.gif

今年是年初到7月份

海王子 发表于 2013-8-16 14:53:36

回 车车 的帖子

车车:怎样才能申请这种房子呢?
(2013-08-13 00:35) images/back.gif

2013年度合浦县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家庭条件和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标准
(于2013年6月24日经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讨论通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7〕44号)、《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北政发〔2008〕27号)和《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合政发〔2008〕14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合浦县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条件和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标准公布如下: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750元(含),家庭财产指标人均月额度低于县人民政府公布低收入标准的6倍(即4500元)以下的家庭。
(二)申请家庭成员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或无自有住房。
(三)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本县县城居民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且在本县县城实际居住生活。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者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五)申请家庭没有违法生育行为或者违法生育行为已经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
二、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标准
(一)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
(二)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实行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在保障面积标准内,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取租金0.9元;属低收入家庭的,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取租金1.90元。超出保障面积标准的,超出面积的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5元收取。
(三)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实行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的,在保障面积标准内,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7元;属低收入家庭的,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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