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韶老师 发表于 2013-9-3 08:36:25

我们的住宅产权为何是70年,到期后怎么办?

      在买房过程中“房产产权期限”问题却被普遍忽略,相当大比例的购房者对于产权期限问题茫然不知。因为施工期等客观原因的存在,现在市面上在售的商品房产权普遍缩水1-3年,更有甚者缩水10年以上;此外,产权过期后,自己的房子又该怎么办呢?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根据这一条例,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权限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而房屋开发商从土地管理部门获得土地批租权后,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通。   

      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产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缩短。如果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日期与开发商出售房产的日期有较长的时间间隔,尤其是一些烂尾楼改造的项目,购房者必然面临明显的“房产产权期限缩水”。   

      有调查指出,超过70%的购房者不清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之间的不同概念,也没有意识到绝大部分能够入住的房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产权期限缩水”情况,在不明不白中成为“冤大头”。购房者不理解概念从而干脆对其置之不理是造成“隐性缩水”问题得不到重视的重要原因。   

      还有购房者因为产权算了一笔账:“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按房产证上的日期推算,买的房子一般只有65年使用期,整整少了5年!而买房时付的总房价却从为因此打折,少5年不就等于多付钱了吗?”遗憾的是,少了的年限开发商并没有赔钱给我们。

艾你不是两三天 发表于 2013-9-3 08:48:18

不管房子能不能注满70年,即使不能注满70年,到时候提前拆迁补偿的话,补偿金额也会大幅缩水。

孤单北半球 发表于 2013-9-3 08:49:24

如果只能用30年,买房不是陷阱吗?还累了一生。

hlslls 发表于 2013-9-3 12:45:27

70年产权的房子当然是70年后房子被拆、土地归还国家重新拍卖,而买房人(还有命在)重新回到买房前!

27号恋人 发表于 2013-9-3 13:49:49

没事,等到期时也死了

阿斗 发表于 2013-9-3 15:02:01

合浦这些房屋质量能住到70年么?别杞人忧天了

犯二中年 发表于 2013-9-3 15:28:56

按现行法律,房随地走,地归谁,房就归谁。70年后,房子无偿充公

酷酷的爱 发表于 2013-9-3 15:30:00

那现在还有什么是自己的?过去革命时的口号是土地改革,让人人都有土地,现在呢一辈子买的房子不是自己的,还有什么价值哦

咱爸咱妈 发表于 2013-9-3 15:31:22

不到70年你的房子就烂倒了的可能性98%.现在这建筑质量你难道还相信你的房子能挺住70年?

阿拉丁神灯 发表于 2013-9-3 15:42:30

70年以后什么样谁知道?社会是在进步的,民主也是进步的。我相信苏联就是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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