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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者:看来,只能请求相关部门,住建局、物价局、水电局来给我们真正的答案,还我们生活工作的安宁了。 (2013-11-02 15:32) images/back.gif我们大力支持这么做! 奇了怪了,之前我为这事多次发帖,但总被打入业主之家版块. 房贵电贵水更贵。居民用电按商业用电收,何不贵?!居民用水是1.53元,如果是收2元,你说贵不贵?!公摊电费每平米0.25文计,又再次说贵不贵?!收这么多钱,有明细账目公布吗?你们业委会干啥去了? 业主委员会成立了没有???NND,我还以为X猪物业垃圾,没想到这里的X联也一样!!!“物业经理说和水电局副局长签了合同”-忽悠,和个人签的合同对我们有什么法律效力!!!!!大伙动起来,炒了了X联!!!!!!!! 现在又在查车辆牌照(出入牌),30元/张/月.恼火得很,真想揍他王八混蛋的!
业主花钱养这帮混蛋却在为难业主,真他妈火大. 顶起!! 一招破解:
成立业主委员会,驱逐原有物管,对外招标物管,由物管提方案,性价比最高者得。或者自己做方案,计算一下成本,再加一些利润,外包给愿意做的物管公司。
根据法规,未经业主委员会书面授权的物管公司,一切收费及服务都是非法的,就如同有人未经你聘请,主动来你家当保姆并自定保姆费。
只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去房管局备案,取得合法资格,物管公司老板立即阳痿,他知道业委会的玩法。
业主们要端正心态,不要被奴性心态所影响,你是业主,你作主,你才是老大,物管公司是你们雇佣的家奴,没资格同你叫板,不想做就滚蛋。 叫他们向盛世东方物业学习学习 这家物业的经理是个好刁的捞老,他就是想捞钱,他物业的保安换了一茬又一茬.昨天他当着业主的面说摩托车停放不用钱,但我到物业办公室问又说要十五块,真他妈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