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妥善解决代课人员、民办教师参加养老保险问题
我是1962年3月至1967年8月在合浦党江更楼小学任民办教师,主教数学和语文,后因工作需要安排到渔江小学任教至1971年9月,共教书10年,一值是民办教师。现在本人已是古来稀了,在养老待遇这方面一值得不到解决,按有关文件分:可以补买养老金或一次性领补助金的,但到目前为止有关政府部门还没有落实。试问这是什么回事?还拿你户口不在本地,不能买养老金。如果不能买,我可以一次性领补助金,也说不可以。大家说说这还有公道吗?文件已有,为什么不执行,还要等什么?广西出台意见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养老保险问题
那文件的要求是什么。。。。不能只发钱的那半。。。。。要求呢 今天老师们都要发飙啦! 这件事好多年前就听说了,还没解决! 应该是两三年就听讲了,按工作年限补贴部分养老保险金缴费额度,不知现在到哪一步了? 这是关系到人民教师的养老问题,希望政府部门尽早解决特殊教师养老,让老有所安。 我认识的一个买了养老保险的民办教师就可以全额领回政府补助金,我这种不买的就不得领回政府补助金,文件明明规定可以领回的,难道合浦政府喜欢搞特殊? 不能只看,说几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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