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钱来 发表于 2013-12-5 10:35:15

谢谢提醒!

不过即使现在拿到眼前赔给我我也不想要了。

另外,那些“熟人们”在帮他,证明了又能赔多少,跑来跑去的,费时,费油,看面色

唐朝 发表于 2013-12-5 10:58:55

合浦街道窄,不按车道行驶的人多得是,特别是上下班、放学时段人车穿流不息,不按车道行驶的人更是不计其数,所以说即驶楼主不按车道行驶,也应该不是这事主要原因。
难道你从后视镜看到别人不按车道行驶,你还强得超车吗?

小蚂蚁 发表于 2013-12-5 12:01:04

回 天赐宝贝 的帖子

天赐宝贝:楼主当下就应该报警的!报110! (2013-11-20 16:05) images/back.gif

那时110下班了!

xiyan 发表于 2013-12-5 19:15:02

回 宋钱来 的帖子

宋钱来:谢谢提醒!

不过即使现在拿到眼前赔给我我也不想要了。

....... (2013-12-05 10:35) images/back.gif

看了脸色能拿到钱你就走运了,比你这个大件的不了了之的你说有吗,一百块要不要算了,让罪恶去腐化那个X的心灵,爷爷奶奶纵容的孙子有几个不是自作孽的

风情浪子 发表于 2013-12-5 22:24:01

现在只要没有记者在旁边,他想怎么说怎么做都行

ゅ大威 发表于 2013-12-8 23:09:11

这算什么-倒霉的被撞倒赔钱的我都见过好几次

假日hd 发表于 2013-12-9 12:14:14

平安路过

linlin199404 发表于 2013-12-10 05:05:31

看来这又是一个 金卡有了它 可以随便超车 有事情不用负责

青花 发表于 2013-12-10 09:59:16

有这个交通救援证说明这个他不是交警,有可能他是人家请来开车的司机而已,分分钟他叫来的交警也是临时工(协警),你看清他叫来的交警是什么编号没有?协警是XJ开头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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