ゞ心随流水ζ
发表于 2013-12-19 16:41:11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核实:他们说网上发的消息属于操作失误,该建议尚在讨论中,目前还没有获得正式通过。
现在网站已经打不开了
远方的天平
发表于 2013-12-19 18:04:45
希望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
广龙
发表于 2013-12-19 19:51:44
无关挖事。。。。
654321
发表于 2013-12-19 20:20:14
上一日班得一日钱,无上班戳鬼老发钱你,想坏脑筋了。
654321
发表于 2013-12-19 20:23:21
公墓员无同。它们一年帮共党吸大把血,你们帮老板吸了多少。
蛋蛋的烟
发表于 2013-12-19 20:44:03
清风无边
发表于 2013-12-19 20:52:05
立此存帖,如三月三不得放假两天,我就找楼主算帐
466090510
发表于 2013-12-19 21:22:09
一大早的朋友发来消息说农历三月三可以放假啦,而且是两天。心中不免高兴,但又想想应该不会是整蛊之类了吧。于是我上网查了,确有其事。
欢迎大家吐槽
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我区农历三月三放假
2013年12月16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我区农历“三月三”放假的建议。此前,该建议已在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自此,农历“三月三”正式确定为我区的民族传统节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
农历三月初三是我区壮、汉、瑶、苗、侗等世居民族的重要节日。在南宁、柳州、百色、河池、崇左、来宾、钦州、防城港等市的壮、瑶、苗、侗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及部分汉族群众约2700多万人,有着将农历三月初三作为自己重要节日的习俗。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农历“三月三”确定为我区民族传统节日,并给予放假2天。这将有利于继承和弘扬我区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有利于加强我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http://www.gxmw.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8&id=9475
Michael.
发表于 2013-12-19 21:32:39
锴哥
发表于 2013-12-19 22:06:51
是不是公历3月3日及农历三月三各放假一天,要不哪来的三月三能放假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