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紫荆花摄影1 发表于 2013-12-23 12:45:58
上新桥住 发表于 2013-12-23 13:44:57
hanch 发表于 2013-12-23 14:21:10
这么严重,是要讨个说法。捏健88 发表于 2013-12-23 15:27:23
没出事情的时候很威风,出了事情就会装没钱, 不会同情熟男 发表于 2013-12-23 15:51:24
虽然不赞成暴力事件,不过遇上这种不想赔钱还想逃走,应该给三分颜色。。。。xiyan 发表于 2013-12-23 21:46:37
经历过才知道其中,路人是无法理解的。牵着线的风筝 发表于 2013-12-23 22:07:56
报上媒体,搞大它。洋葱 发表于 2013-12-23 22:27:08
都是黄屋人谁错了 发表于 2013-12-24 14:26:55
有个大哥在北海公安局 ,北海合浦就是这种官商做事法。我们这边还是人情味很浓的,不像香港正事正办。 不认识人的有钱也好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