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图
发表于 2013-12-30 19:15:25
二期也世豪的;不拆二期往那出入!
文蔚坊
发表于 2013-12-30 19:15:35
一定要团结起来维护切身利益!!
文蔚坊
发表于 2013-12-30 19:17:31
倒低是你们自己小区拆的围墙还是隔壁小区拆了你们的围墙???
老实人吃亏
发表于 2013-12-30 19:58:16
做房地产哪个不黑心?
远方的天平
发表于 2013-12-30 21:23:08
和谐社会,人一定要和谐。
童真无忌
发表于 2013-12-30 21:31:01
回 腾图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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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有二期的大门,二期的大门是向东的!
与子协老
发表于 2013-12-30 22:27:19
开发商所谓的二期名字是鑫源小区,法人代表是和世豪名都不同的。如果该行为是合法的,哪用得着花钱请社会人员来解决?明显是心虚。鑫源小区的业主是被骗的第一受害者,世豪名都是无辜的第二受害者。
广龙
发表于 2013-12-30 23:35:49
a5323470
发表于 2013-12-31 08:17:07
开发商不依法办事就要告他,支持
小蚂蚁
发表于 2013-12-31 10:31:34
同住一小区就等于同一个村,必须同心同德维护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