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一夫 发表于 2014-1-4 10:32:51

阿弥陀佛

衣上酒痕 发表于 2014-1-4 11:21:16

抓住飞机仔应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十年以上。造成人员死伤的,应该按过失杀人罪来判决,判无期或死缓。这帮渣滓对老百姓的危害太大了。

觅低 发表于 2014-1-4 1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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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上酒痕:抓住飞机仔应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十年以上。造成人员死伤的,应该按过失杀人罪来判决,判无期或死缓。这帮渣滓对老百姓的危害太大了。 (2014-01-04 11:21) images/back.gif

支持

广龙 发表于 2014-1-4 11:43:38

哈哈镜 发表于 2014-1-4 12:51:54

恭喜恭喜

动力单车 发表于 2014-1-4 12:58:36

文蔚坊发来贺电

狗血淋 发表于 2014-1-4 13:10:59

图片不够清楚,谁补上。/

2506191767 发表于 2014-1-4 13:20:35

14974 发表于 2014-1-4 14:21:25

飞机仔死得好,省的以后祸害别人,年轻不懂事是理由?

淡淡烟草味 发表于 2014-1-4 14:36:18

看见飞机仔开快车还猛按喇叭就想腌了他,以为自己了不起,其实傻得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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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还珠大道供电公司路口车祸,摩托车PK飞机仔致两人重伤两人轻伤(现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