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哥舍 发表于 2014-1-13 21:03:43

网友取住房公积金遇霸王条款,据说是新规定!

今天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所取一年的住房公积金取还房贷,该所人员称,根据北海市政府文件规定,从今年一月一日起要留一年的公积金,明年才能取。本人在公积金管理所贷款买房是要支付利率的,强留一年的公积金却不用付利率,这是什么规定,不是霸王条款是什么?

laosu88 发表于 2014-1-13 22:17:14

文蔚坊 发表于 2014-1-13 22:37:11

这很明显嘛。。某些钱钱周转不过来了。。。

wbslyz 发表于 2014-1-13 23:22:44

我们都不能领。

小眯 发表于 2014-1-14 10:21:55

领了也没有,白领

蓝色的天 发表于 2014-1-14 11:02:23

死了,还想指望这点公积金买房,又被扣一年

游离子 发表于 2014-1-14 11:05:27

弱势群体没有这些福利,我们不懂得这些...

小松松豆 发表于 2014-1-14 11:16:30

嗝哥 发表于 2014-1-14 11:43:30

他们都吃完了,只好拖至明年!好像鹅城上任县长己征了一百后的税一样!

廉州说廉 发表于 2014-1-14 14:36:40

你问她留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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