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蔚妈妈 发表于 2014-1-15 20:18:14

滚滚 发表于 2014-1-15 20:31:12

回 凌子 的帖子

凌子:是哪里,好像大家都读明白了,我却不明白。  (2014-01-15 19:45) images/back.gif

都是受害者

滚滚 发表于 2014-1-15 20:33:48

人家财大气粗,胳膊拧得过大腿吗,没准明天这帖子就消失了

内容来自[短消息]

远方的天平 发表于 2014-1-15 20:36:21

学海拾贝123 发表于 2014-1-15 20:48:40

“某珠职业培训学校、某珠网”合浦就一家呢,很明了,之所不让我们按劳动合同2014年1月1日走,就是不想给我们全勤奖300+岗位奖200=500元的。加班两个小时以上才算加班这个是老板自己定的,老板是天,我们是地,所以我们只能服从了。 我呢做了几个月平均一个月一千零点。

沙师弟 发表于 2014-1-15 21:40:51

懂得,人才大厦二楼呗,听说换人就像换尿不湿一样频繁的。

牵着线的风筝 发表于 2014-1-15 22:42:50

太黑

laosu88 发表于 2014-1-15 22:45:26

说得比唱得好听。

花的拼图 发表于 2014-1-15 23:38:37

~唉~

gxhp4810 发表于 2014-1-16 09:00:39

去劳动局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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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某职业培训学校,某珠网老板的不良行为实在太令人气愤!黑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