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着线的风筝 发表于 2014-3-2 21:22:52

上新桥住 发表于 2014-3-2 21:44:56

广龙 发表于 2014-3-2 22:09:44

蓝眼泪2 发表于 2014-3-2 22:22:30

去献过两次血,一年后就没敢再去了。

狗血淋 发表于 2014-3-2 22:42:54

花的拼图 发表于 2014-3-2 22:47:42

你~~ 大大滴好人`

laosu88 发表于 2014-3-2 23:13:52

病不起,一人生病全家累,一人大病全家穷。

物极必反 发表于 2014-3-2 23:50:03

现在医院搞的绩效工资:每个科室医生的工资和任务收入多少来挂钩的,和以往工商部门定下的规定一样---局分拨任务给每个所,然后把任务分入每个组再把收费任务平均分配给个人去完成,个人若能超额完成收费任务----那超任务部份还能按40%来领奖金----也就是说超一万得4000元奖金哦!这就是动力,有了这样的动力,就使工商部门的好些人变得黑口黑脸的去收费,市场管理费本来是按2%收的变成了10%去“抢”了,呵呵!现在的白衣天使这么做也是“被逼”的,平头百姓永远都是被欺诈的对象!!!!!

ma3241 发表于 2014-3-3 00:52:36

想要用的时候才想去献,晚点了。早点去不就行了,自己后悔吧!

遥远的守侯 发表于 2014-3-3 02: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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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都说看病难,那看病用血是难上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