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龙肉蒲团 发表于 2014-3-27 16:04:32

权益受到侵害,物业不解决是否能以拒交物业费来抗议?


近年来,随着合浦房产发展和居住小区不断普及,入住率不断增长,物业公司的相继进驻。小区居住的业主们就免不了和物业公司打交道,业主常常因为自己所在小区种种管理不善,自己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维护与保障而和物业公司产生矛盾、摩擦、甚至以拒交物业费等手段来达到自己的诉求。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物业公司到底是什么?它该履行的责任与义务是什么?它与业主又该是什么样一种关系呢?
首先通俗地讲物业公司属于服务性行业,他的义务有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物业公司的权利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也就是说业主与物业之间是雇主关系,那么为何业主们频频与物业产生矛盾和摩擦?

举个我遇到的例子:
某某花园小区某业主家水管漏水,如果是属于物业管理不善所致,而又拖着不给修复,那么我们可以按照和物业签订的合同走法律途径来解决。
经过物业检查,是属于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不属于物业的责任范畴。物业只能协助业主与开发商沟通和解决。而业主却一味把责任归咎到物业头上,认为交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就必须保障自己在居住过程房子产生的供电供水等问题,甚至以不交物业费来抗议,闹到最后物业无可奈何只能通过停水停电和走法律途径,最后业主败诉。
   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因为物业费和漏水属于两个问题,物业费包含的不单单是小区业主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和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费用。还有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所以当小区入住率达到50%后,业主们应当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在遇到各种问题时,应当要冷静,弄清楚事情的责任方,通过业主委员会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在未弄清楚责任归属之前,不能一味地迁怒于物业,甚至拒交物业费来抵触和抗议,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当然如果责任方已经明确为物业,而物业又拒不履行,那么我们就应该按照物业合同,通过业主委员会和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潘世安 发表于 2014-3-27 16:41:16

有道理,有时候觉得,不能什么事都要关物业解决,因为大家觉得交了物业费,他们就该负责,也要迁怒他们,想想觉得挺冤得。

lj4223625 发表于 2014-3-30 08:46:20

谢谢楼主为我们普及物业知识,这是购房者需要考虑的重要部分

青青河边草 发表于 2014-3-31 08:17:20

芝麻绿豆 发表于 2014-3-31 15:30:40

物业是不是不知不觉就中枪了????

wenwen520 发表于 2014-4-4 08:44:04

不交物业费物业可是要断水断电,狠着呢

娱记蛋炒饭 发表于 2014-4-5 09:50:38

虽是三瓜两枣的事,不过里面其实挺复杂。

夜半风声 发表于 2014-4-5 10:11:45

二楼把楼主接住了。

东方三侠 发表于 2014-4-5 11:02:52

讲道理,懂法,守法,护法。

西瓜的情人 发表于 2014-4-6 16:26:15

物业躺着也中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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