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上酒痕 发表于 2014-4-17 20:55:05

如果属于单位宿舍,而且已经被房产商收购了,貌似住在里面的人没占什么理,毕竟那已经属于别人的产业。当然无论怎么说,打人都是不对的。

强行拆迁违法,霸占着别人的房产就不违法吗?法律应该保护所有人的利益,而不能只保护“弱者”的利益。

估计说这话要被人喷了,不过这是实话。用道德来代替法律,折射出来的是人治社会的悲哀。

砍说 发表于 2014-4-18 10:20:56

这还什么法律吗?国家法律已经规定不准强行拆除!还有人敢去做,支持弱势群体。哪个人认识人多的上传大的网站!求关注!

44号的流氓 发表于 2014-4-18 10:59:07

没有后续报道了?

dary002 发表于 2014-4-18 11:13:13

关键是安置方案,如果公布安置方案出来给社会监督,就知道是那边合理啦,人家也不可能拆你一个宿舍陪一个套间给你。现在的8090后都聪明的,不是发个标题出来就做墙头草支持谁谁谁啦。。

dary002 发表于 2014-4-18 11:20:59

看事情都要看两面的.

砍说 发表于 2014-4-18 11:22:09

后续报道:昨天下午哪两户人堵住了路不让开发商过车做工,要开发商出面解决,而开发商不出面叫来警察出面,想让路开通,今早好像交警也出面了。现在怎么样不知了,但伤者还在医院呢。开发商叫人打人,现在只要路通可以工作,但不理伤者,那些来做“工作”的执法者为什么不去解决根本问题,不去关心弱势群体,去关心开发商能不能工作的问题。这种就是我们的“公仆”。

村佬行街 发表于 2014-4-18 11:24:46

砍说 发表于 2014-4-18 11:26:42

说实话,当时四十多个人打一个人,而且还有几个人说:“他还动,”“打他”,这种行为是什么行为?气愤啊。

dary002 发表于 2014-4-18 11:39:03

打人是不对,但是开始就该和开发商好好协商,妥善安置就可以啦。闹到最后吃亏的还是个人的。.........................................难道开发商开始就没和不肯走的那2户人家协商嘛

明年今日 发表于 2014-4-18 15:15:54

回 changle 的帖子

changle:烂子也是从群众中来,做人要有点志气,不要为了点利益帮人家卖命,说不好命都丢了,做人就做好人,积德不做阴功事!


(2014-04-16 18:47) images/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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