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作为行为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致使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是典型的消极违法行为。如重庆市5名民警在警车上目击了一名5岁的小孩遭车祸,小孩的父亲跪地磕头向路人求助的情景,这5名警察麻木不仁,开着警车扬长而去。此事引起当地群众强烈的不满,事发后,重庆市公安局经过调查认为这5名民警见死不救是严重的不作为行为,分别对他们处以调离、记过等处分。(见《检察日报》2008年4月8日第5版)公安机关是负有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的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是其法定义务的要求,不履行法定职责,就是失职、渎职行为,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警察不作为行为是以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履行政法规定的作为义务。这里所说的作为义务是法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履行的义务,也是职务、业务要求履行的义务 穿着警服拿着纳税人的钱却不为人民服务,惭不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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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z:在桥头上的应是城管部队吧。。。。。。 (2014-05-06 21:46) images/back.gif城管?要是城管那条街连人都没有了,,,,,,, 。。。。。。。無語。 要是他们去追了那才是 奇迹 那太阳要打西边出来的
奶奶 的合浦LP你都 信 活该你被抢 穿有警服,不管是不是值班,都应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