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 发表于 2014-6-4 09:17:46

买了几年的商品房屋顶隔热不合格,可否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本人2010年年底买了一套房子,由于开始没有经验,买的房子是在顶楼(共六楼,下面还有车库)。现在天气一年比一年热,这不合浦刚入夏,室内温度就达40度,奇热无比,跟蒸笼一样。房间还好,其他地方没装空调的就热死了,每天炒个菜就全身湿透。开发商在建房的时候没有按要求在顶楼物面上建一定的隔热空间,而只是用一些防热材料再加上一块水泥板,根本就达不到隔热目的,现在跟开发商投诉,完全不当一回事,合浦现在其它小区的房子楼顶上都有一米左右的隔热空间,而我们买的这房子,开发商偷工减料,没有像其它商品房那要处理好楼顶的隔热,请问,面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谢谢。

金瓜 发表于 2014-6-4 10:31:24

可以起诉,鉴定完毕

清浅 发表于 2014-6-4 10:33:44

住宅屋面要做隔热层,是有规定的,目前国家对住宅的屋面及外墙的隔温节能是很重视,住建部有很多相应规定,开发商偷工减料,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按现行规定补做。不谢

惹尘 发表于 2014-6-4 16:37:31

五年保修期,找开发商算账去,不过合浦的小区开发多是外地佬,能不能找着还是后话!

我要发言 发表于 2014-6-5 09:16:24

开发商带着小三不知到哪儿风流快活了,你到哪儿找呀?还是打烂牙往肚里咽算了,花钱买个教训,下次买房不要买顶层,也不要贪便宜买一些低端的楼盘,买就买高端的大楼盘,即使花最高的价钱也值。

糖伯虎 发表于 2014-6-5 11:28:50

现在合浦好多小区出了问题都找不到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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