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租赁合同起纷争,两市民菌棚被铲损失甚巨
日前,市民杨正龙、周苏林遇到一件非常闹心的事,两人在2013年租下南珠车站旁猛鸡特村海蓝房地产公司的地块种植食用菌,可是在不久前,种植的食用菌和工棚遭到人为破坏,这到底发生了怎么一回事,跟着记者一起去看看吧。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现场看到,一个个用木架子搭起的棚子全倒在地上,棚子底下的食用菌在烈日下暴晒,已经干枯、腐烂,还有些棚子的下面还压着衣服、电动车等,现场一片狼藉。据了解,2013年杨正龙、周苏林两人共同租下了南珠车站旁海蓝房地产公司的地块做食用菌使用。
杨正龙 我们是2013年2月1号租这块地,用来做食用菌,就是红尾菇、草菇之类的东西,当时我们跟这个滕军签这个合同,他把公司的土地证件,就是这个土地法院给他们的有效证件给我们看,看了以后他承诺,要开发(这块地)至少要三年到四年以上。
记者看到,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承协议期是2013年2月1日至公司开发时止。但这块地租下不到一年,杨正龙、周苏林收到了公司要求他们搬走的通知。
杨正龙 我们就是说做到去年12月份吧,还没有一年的时间,他就说这个地可能要用,就是说要我们搬走。
但两人见公司没有下达文字通知搬走,还是继续忙着种植着食用菌。
杨正龙:5月15号,就是说我们在中午在工棚里面午休,休息,来了一帮人,拿着斧头、拿着菜刀,全部是新的,去把我们的工棚,我们那个柱子,那个棚,去砍,砍了一部分就把它砍断了,砍断了,也把我们的人控制起来,后来砍了半个多小时,就走了,之后我们也报了派出所。
在随后的几天时间里,两人的工棚开始受到更严重破坏,杨正龙告诉记者,他们两人的损失超过了50万。记者电话联系了蓝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吴律师。
电话录音:当时这块是公司名下的土地,一直放在那里,后来有一个在那里看地的人把地租给两个人种蘑菇,双方签的合同是在这块地开发或者开发就搬走,那么在一月三号,我们就交涉让他们搬走,他们一直赖在那里,认为要赔,但是合同,我看过合同,公司要求你搬走你就无偿搬走,给三个月时间你,从一月三号到现在,拖一半年左右了,他们一直不肯搬。合同上签有,双方签有合同,但是费用我们公司一分钱都没有收过,公司没有收过任何的资金。
公司没有收过任何的租金,那杨正龙与周苏林交钱给谁了?记者从杨正龙提供的收款单上看到,收款的人是一个叫滕军的人,与合同上甲方的签名同属一个人,那滕军又是谁呢?既然是一月三号通知杨正龙、周苏林要搬走,为什么在二月份又收了两人的租地费用呢?
电话录音:滕军是你们公司的吗?滕军不是我们公司的,那合同上的甲方签有滕军的名字,他是什么人?他原来是我们公司的员工
记者:我看到你们收的费用是到今年的4月份的?电话录音:我们没有到他的任何费用,谁收的,让他去找谁,公司没有收到任何钱。
既然是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承协议期是2013年2月1日至公司开发时止,那就应该按合同来办事,但有纠纷的时候应以协商为主,以和为贵,万事好商量。来源北海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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