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眼镜 发表于 2014-6-7 16:27:45

联名投诉一样“石沉大海”,两次占用公共地都未有相关部门给出合理解释(住建局已回

      延安南路与延安南路二巷交叉口处的某哥猪杂店,前些年在屋后占用了公共小巷地搭建了一排砖房,向外扩张差不多两米。那时候正值县里实施城乡工程,当时已经被有关部门认定那是侵占公共用地的违规建筑物,而且已经打上“拆”字准备拆除。可是后边不知道屋主有什么大神通,打上“拆”字已经是“最后”一步,之后也没见那部门过来拆除,大家去反应过几次都没有得到回应,之后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可2013年中旬,屋主再次“大发神威”,又在延安南路二项的出入口路段搭起了铁棚,用来给扩充饭店。
      “这次,我们再也无法忍受了”住在附近的某居民说。
         从去年屋主搭好铁棚开始,住在附近的居民开始联名投诉,可投来投去却被各单位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踢了一圈之后又回到了最初投诉的部门,那部门的回复都是,好的好的,我们已经叫人过去看了。可居民问他们看了什么结果?怎么处理?得到的却都是模棱两可的回答。
         住在附近的某居民说:“起码是不是违规也跟我们说声啊不是?如果是合法占用,有相关的产证地证我们也不会再追究,可是他们越不正面回答,我们就越觉得其中有猫腻。”
         不得已,他们才转而向网络媒体曝光,希望了解情况的有关部门不要把他们再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给出正面说法和处理。






         

大波浪 发表于 2014-6-7 16:38:58

又学了一招扩充房子面积的好方法……太吊了,两面飘

wbslyz 发表于 2014-6-7 17:27:25

合浦008 发表于 2014-6-7 21:02:25

拆是必须的,
但是未得闲

狗血淋 发表于 2014-6-7 22:38:16

钱到位,唔使拆

laosu88 发表于 2014-6-7 22:50:19

没有规矩,那来方圆!

5620008 发表于 2014-6-7 22:52:17

神通广大!

2506191767 发表于 2014-6-8 10:17:43

后台硬!

假装好犀利 发表于 2014-6-8 10:23:03

路过围观看热闹 这个拆字外面没有一个圆圈看起来不规范啊,听说还可以画心形

海滩 发表于 2014-6-8 11:28:19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联名投诉一样“石沉大海”,两次占用公共地都未有相关部门给出合理解释(住建局已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