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个用户名 发表于 2014-6-17 11:28:53

为什么别人家可以办土地所有证,我们却办不了,这是什么原因?

       在新廉东小学旁边有一块拆迁赔偿地(图中已经标出),那块地属于政府赔偿给石头岭村民的,我爸爸就跟那里的村民买了一块宅基地,当时拆迁办跟村民说土地所有的证,六月份会办好。跟那个村民买的时候,村民就直接把那块地转到我们的名下,就相当于拆迁办直接帮我们家办理土地所有证,但是昨天拆迁办的人说我们的证办不了了,但是有些人办的了,有些办不了,我们办不了的要给钱!好像他也没给我我们什么好的解析!
       我弄不明白的就是:为什么会存在有些办得了,有些办不了的情况出现?难道办得了那些是人,我们这些办不了的不是人?而且你明明答应别人说六月份可以得到所有的证,现在却告诉别人办不了了(说明一下,此地属于拆迁赔偿地,证件是拆迁办的负责办理好并交到村民的手上的)?还有没有一点点诚信?拆迁办的人还说了可能要五六万!我心中无数只草泥马在奔腾,你以为五六万那么容易啊?我们又不是贪官,随随便便都有人送钱,我们可是踏踏实实的个体户啊,买了一块宅基地,心想不用转户省了一笔钱,可是现在你却给我弄出这么个幺蛾子,不知道你是想公有还是私有!拆迁办的大哥们,这年头钱不好赚啊!!!
   如果有看到此贴的人,懂的话给我个解析,本人十分感谢!如果我有误会的地方,敬请原谅!我只是希望我们廉州能廉洁一点,从一个百强县变成一个百穷县,心中有多少伤感,只有合浦人才能真正明白!

车车转 发表于 2014-6-17 11:48:38

possible 发表于 2014-6-17 12:38:22

该办就该诚信办好,不行的话当初就不允许改他人的名字。

五祖 发表于 2014-6-17 12:57:34

不明白的只能顶贴。

山水哥 发表于 2014-6-17 13:05:22

拆迁补偿的地,因为没交过土地出让金,所以土地来源属“划拨”。划拨地想转户,就是买卖了。划拨地的买卖,必须交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
现在楼主老爸在别人名下买入,就经过土地交易了,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还有规定的税费。交钱后,才能办理土地使用许可证,土地来源改为“出让”,可以用于贷款抵押。
你不交钱,谁肯给你办理啊?

路人A 发表于 2014-6-17 13:11:13

樓主与賣主有沒有辦理公證手續.....直接轉讓的...或許中間有某些證件不付合.....5...6w是買賣過戶費.....今年年初我也剛辦好100平方米..3證齊全的拆遷地...挺麻煩的...也花了好幾w

也说两句 发表于 2014-6-17 14:41:05

我不懂,但想不出钱办好那是不可能的!

合浦008 发表于 2014-6-17 14:54:22

土地,房屋买卖条款多多,
需要咨询清楚

laosu88 发表于 2014-6-17 16:28:05

attachment/photo/Mon_1212/492_08ca135463383567e1bb6cb048dfa.gifattachment/photo/Mon_1212/492_08ca135463383567e1bb6cb048dfa.gif

gxhp4810 发表于 2014-6-17 16:29:51

不明白的只能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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