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阿牛哥
发表于 2014-6-30 19:58:22
这几天接连下雨,那些被逼搬家,而又无处可去的可怜人,怎么办呢?那些官僚,天理难容呀!对了,下雨,有雷!
睛天雷
发表于 2014-6-30 20:40:03
可怜呀! 没有天理呀! 告他去!
衣上酒痕
发表于 2014-6-30 20:55:56
解除劳动关系应该会签订一个什么协议吧?如果楼主的朋友觉得这个协议不合理,当时就应该不签,积极维权。如果楼主朋友自愿签订了协议,又不把宿舍还给人家,貌似有点说不过去。毕竟你都不是单位的人了,为什么还要单位提供宿舍给你住呢?
这话虽然有点缺乏同情心,不过楼主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呢?
睛天雷
发表于 2014-6-30 21:44:36
楼上的这位,说的有点道理。话说回来,搬家费该给点的啦!
合浦阿牛哥
发表于 2014-7-1 07:57:01
上访去!
睛天雷
发表于 2014-7-1 09:40:13
大花猫
发表于 2014-7-1 11:25:18
睛天雷
发表于 2014-7-1 16:07:56
路过,声援一下!
腾云驾雾
发表于 2014-7-1 17:18:15
亚南,你还好吗?我虽然离开了合浦,但我心里还一直牵挂着你!
大花猫
发表于 2014-7-1 21:50:06
加油!同志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