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管 竣工验收要过业主关
广西自治区住建厅近日下发通知,7月1日起,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住宅工程项目,不得批准竣工验收,并责令整改。整改必须有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2人以上监督员见证,由建设单位组织、有不少于7名购房业主参与、与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重新申请和批准工程竣工验收。渗漏,裂缝,门窗型材壁厚不足,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功能质量低,是近年来住宅质量投诉最多的问题。为此,自治区住建厅提出,今年起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通过5年努力,对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100%,使得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和住宅性能明显提高。 这下好了,这下开发商的霸王条款又少了一条~! 又来这一套。。。严格执行有木有? 开发商早就买通建设局质检领导和相关质检员,验收只是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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