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谦 发表于 2014-7-6 08:44:30

涉及立法程序和各方利益,房地产税难以在短期内出台


   在《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6月30日被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后,事关各方利益的房地产税终于进入新阶段。尽管至今仍未被全国人大列入当年度的立法计划,但各方对于房地产税实施路径已经渐有共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等中央部门,已经就房地产税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划定人均免征面积、归并涉及房地产的重复税种等,在讨论时均有涉及,并被主管部门汇总分析后上报。


   按照目前相关方案的设计思路,未来的房地产税将在理清财税体制和房地产市场去投资化之间取得平衡。由于涉及复杂的立法程序,牵动各方利益的房地产税难以在短期内正式出台。

妇科圣手 发表于 2014-7-6 10:09:05

希望出能压一压房价,但是估计“流产”的多了。

有事没事来废废 发表于 2014-7-6 19:23:05

别忘了我们现在实际并不是买房,而是租房,只有七十年产权.这个税怎么收法?光住不卖用啥名头收?
压房价?楼上的,这种税法一但成立了,对百姓绝对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你听到哔的一声 发表于 2014-7-8 12:46:57

哦?那合浦这么多自建房不是交穿锅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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