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房子要怎样才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包租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房屋?
在出租房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包租公包租婆也是最怕遇到奇葩租客的,那么他们在什么情况之下可以解除租房合同收回房屋呢?解除租房合同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二是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可解除。
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
租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房东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户无正当理由闲置房屋达6个月以上的。
6、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此外,因为承租人的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赔偿。 遇到难搞的人就难搞了 学习一下,虽然我手上没有房子租 我还怕租房的时候遇到奇葩房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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