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路水手 发表于 2014-7-25 14:40:11

与网友分享——廿三年前国母演出的节目单

海丝路水手 发表于 2014-7-25 14:47:56

海丝路水手 发表于 2014-7-25 14:48:30

海丝路水手 发表于 2014-7-25 14:48:59

海丝路水手 发表于 2014-7-25 14:49:26

海丝路水手 发表于 2014-7-25 14:49:52

毛驴0779 发表于 2014-7-25 14:59:58

看成“前国母”的羞愧飘过!我面壁撞墙去!

海丝路水手 发表于 2014-7-25 15:00:44

大彪 发表于 2014-7-25 15:07:15

滥用国母这个称谓。。。。

赵本水 发表于 2014-7-25 17:05:49

回 大彪 的帖子

大彪:滥用国母这个称谓。。。。 (2014-07-25 15:07) images/back.gif

没经过科班的规范训练,而又好大喜功的人,往往都是看到大腿就认为是B。
要“生”出(创立)国的人,才能称为国父。靠继承而当上国家最高领导的人,肯定不能称为国父,其夫人也不能称为国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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