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车 发表于 2014-8-1 10:19:45

建筑面积新规开始实施,买房送飘窗即将成为历史?

      曾几何时,我看到过一则楼盘广告,开发商打着如此的标语: “89平方米实得面积120平方米,买三房赠一房。”这样的宣传手段吸引了多少购房者,那时候买房赠面积一度成为各大楼盘的卖点。但如今,随着7月1日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出台实施,飘窗都要算入产权面积了,也就是说买房送飘窗准备要成为历史了。


       赠送飘窗、阳台、露台,哇塞!超值!感觉买到即是赚到!相信大多数购房者都有这样的心理,在选房时听到置业顾问将这些面积作为赠送部分就蠢蠢欲动。买房赠送面积提升了楼盘的附加值,也一度成为各楼盘开发商的销售主打招牌。“送超大阳台”曾是不少开发商偏爱的一招。但《新规》规定,只要阳台在主体结构内,无论是封闭还是开放都将计入面积,这样,以后赠送阳台的促销形式怕是行不通了。


      新规实施后,偷面积的方法行不通,那么需要垫高的飘窗就会被大多数开发商抛弃。飘窗和阳台都算入面积的话,购房者肯定不愿意花钱去购买,这样一来,带飘窗的刚需房源很有可能将在未来几年后消失。不单是买房送飘窗成为历史,连飘窗都要频临灭绝了。



给你幸福 发表于 2014-8-1 10:47:53

没有飘窗……

天然呆子 发表于 2014-8-1 11:54:36

大家有做飘窗的需要,难道开发商也不做?

哦北老 发表于 2014-8-1 15:02:48

商品房没了飘窗,那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三焖二 发表于 2014-8-1 16:14:51

越来越霸道了

二千九 发表于 2014-8-1 16:29:16

赠送面积什么的最坑爹了

466090510 发表于 2014-8-4 20: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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