粑粑 发表于 2014-8-3 09:19:48

十一部委联动户籍改革:农民进城不必退出三权

7月3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规定将由公安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和法制办等十一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制定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并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猪八戒背黑锅 发表于 2014-8-3 09:54:27

这回好了,进了城买了房,落了户了,还能享受当农民待遇,这政策不是各打五十大板么?

刢壶冲 发表于 2014-8-3 14:58:10

变相激励农民伯伯来城里买房。。。当地主啊。

闲闲上来逛 发表于 2014-8-4 11:42:39

城里有屋村头有地…… 比我过得好

530546621 发表于 2014-8-4 12:26:49

这个好!我喜欢

抽烟无蚊 发表于 2014-8-4 16:23:38

不想进城的农民表示反对这不公平

芝麻绿豆 发表于 2014-8-4 17:06:21

鼓励农民当财主,混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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