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ofuz1024
发表于 2014-8-17 01:50:12
十四周岁以上,要对 抢劫 负刑事负责了
超过十六周就有完全刑事负责能力
这种些,没必要留情,其实宪法最需要修改的地方,
就是那些正在使用非法手段侵害别人合法利益的人,或者是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被发现逃跑过程中的人
对于这类人,应该好好讨论一下是否免掉这种人的很多权利,因为犯罪分子在行凶时,还拥有种种权利,无疑是对守法者的一种伤害
laofuz1024
发表于 2014-8-17 01:55:43
管制刀具的认定,其实是伤害我们守法公民的自卫权
这更让犯罪分子有恃无恐,因为管制刀具对于犯罪分子是无效的,但对我们守法公民来说就是枷锁
海滩
发表于 2014-8-17 08:59:02
人生路口
发表于 2014-8-17 13:56:15
抢运钞车啦!!!!!
蛋蛋的烟
发表于 2014-8-17 19:34:51
军统王老板
发表于 2014-8-17 23:20:55
这等亡命之徒是没碰到那些敢直接碾出去的司机,小小年纪就学大人抢劫。
龍族野狼
发表于 2014-8-18 07:30:40
小小年纪不学好,抓的好啊
六月飞雪lucky
发表于 2014-8-18 09:05:38
没文化的错?有些没文化也没做犯法的事。归根结底是家庭教育的失败。
yaonck
发表于 2014-8-21 15: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