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ofuz1024 发表于 2014-8-17 01:50:12

十四周岁以上,要对 抢劫 负刑事负责了

超过十六周就有完全刑事负责能力

这种些,没必要留情,其实宪法最需要修改的地方,
就是那些正在使用非法手段侵害别人合法利益的人,或者是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被发现逃跑过程中的人
对于这类人,应该好好讨论一下是否免掉这种人的很多权利,因为犯罪分子在行凶时,还拥有种种权利,无疑是对守法者的一种伤害

laofuz1024 发表于 2014-8-17 01:55:43

管制刀具的认定,其实是伤害我们守法公民的自卫权

这更让犯罪分子有恃无恐,因为管制刀具对于犯罪分子是无效的,但对我们守法公民来说就是枷锁

海滩 发表于 2014-8-17 08:59:02

人生路口 发表于 2014-8-17 13:56:15

抢运钞车啦!!!!!

蛋蛋的烟 发表于 2014-8-17 19:34:51

军统王老板 发表于 2014-8-17 23:20:55

这等亡命之徒是没碰到那些敢直接碾出去的司机,小小年纪就学大人抢劫。

龍族野狼 发表于 2014-8-18 07:30:40

小小年纪不学好,抓的好啊

六月飞雪lucky 发表于 2014-8-18 09:05:38

没文化的错?有些没文化也没做犯法的事。归根结底是家庭教育的失败。

yaonck 发表于 2014-8-21 15: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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