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局成“规矩”制定者 明确十项职责
8月20日,国土部消息称,近日印发执行《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不动产登记局的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等“三定方案”。不动产登记局包括10方面主要职责,第一条就是拟订全国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办法和标准规范。有业内人士表示,不动产登记局作为“规矩”制定者,将有利于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展开。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的10方面主要职责:
1、拟订全国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办法、标准规范
2、会同林业、海洋等部门登记发证
3、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工作
4、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
5、提出解决不动产权属问题的政策建议
6、组织开展土地权利制度研究
7、负责定期组织全国性土地调查和变更调查
8、指导地方地籍调查工作
9、组织实施国家土地遥感监测工作
10、以及承办国土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权利也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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