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政府单位只收款(500元)不清理,这不是霸王条例吗?
以往的城市建筑垃圾都是政府单位强制高收费,等房屋建好了再派拖拉机来清理运走,可现在这些单位变本加厉,竟然只强制收款,不帮清理。我一个朋友建房300平方米,被收所谓的垃圾处理费500元,我就不明白这是哪门子的处理费?以前收到是垃圾清运处理费,现在不帮清运你凭什么收取处理费?朋友的建筑垃圾都不够回填他自己的门口,根本不用拉到你单位指定(圈地收费)的地方去堆放,请问你们这收费是不是太牵强了?你们这收费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政府部门也学会干这种不劳而获的勾当压榨苦难的老百姓了?只收款不清理
既然不清运而你的建筑垃圾又填在自己的门口,单位凭什么收费?打着办事的旗号,巧立名目、顶风作案,因为他们知道中央巡视组是不管这些小事的,所以他们才敢放心“使用” 要建房就要交这些费用,最后建筑垃圾还是你自己找车拉走处理! 对政府的办事作风真是无语,一切都向钱看,可想钱也要找个恰当点的理由呀,不能一视同仁、一竿子打一船人呀........为什么升工资你们又分得那么清楚,你们(公墓员)和我们的待遇差别那么多? http://img.hepu123.com/attachment/forum/pw/Mon_1409/2_135858_73b934329808d36.jpg?186
这份协议说白了就是一份强制缴费的单,能叫协议吗?这叫协议?协议是在公正、平等、双方自愿的条件下订立的,而这份所谓的协议是规定你必须签、一定得签!不签就不给你办准建证,这辈子休想建房,大家见过名副其实的霸王条款吗?你们单位是不是该出台一项新的协议?:‘强制市民必须跟你们签一份协议到你们指定的地方去大小便,然后在给他们发个通行牌,再收取通行牌押金’再然后大小便由市民自行清理?请问各位老百姓有谁见过甲方只收工程施工款,乙方自行另找人施工的协议吗?没天理呀! 办理的准建手续中,那项不是霸王条款?你可以不给,但你就是办不成事 环卫站收生活垃圾斗收不过来,哪有时间收你的建筑垃圾,而且建筑垃圾有多有重。你自己建房子的,就自己有义务去自己搞。协议写得很清楚,只是让你放!完事之后你还得自己清理,要不然廉州街上的建房子的都能乱堆建筑垃圾,还要别人给你清?你觉得你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