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填报的工作时间和有关部门的审核问题
陈某和李某两人都是1999年的大专毕业生,两人同时分配到同一家学校担任教师工作(同时到校报到上班)。这两位老师同时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同时评聘为10级岗位资格教师。现有空缺9级岗位一个,现在学校以填报工作时间先后为准给以李某优先进入9级岗位(李某填报工作时间为1999年8月份、陈某填报为1999年9月份)。但广大教师认为:教师的工作时间虽为当时教师自愿填报,但没有凭什么为依据而填报。当时的审核部门是否有确切的依据而通过了审核?(为何同时工作出现不同的工作时间)。如果只是一句:以某某年的审核为准。是否有失公平?这个问题存在不是个例,听说很多,并且意见很大矛盾很多,并且每次岗位空缺都会使矛盾凸现。我恳切希望合浦县人事管理部门,教育局和有关部门给予广大教师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希望我们合浦123网转有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为和谐合浦贡献一份力量。) 关乎你的利益,希望借着平台达到你的目的。你有什么可抱怨的?比我迟一年 获得职称的已经聘了,我还在苦苦等待,我又该找谁去? 公平?不为钱能办好事就好了 哪有什么公平可言 不是需要考试的么?.....还有工龄 没什么公平可言。 座等看结果 最黑就是评优、评级。。能公布下内幕? 在由国家分配工作的年代,个人参加工作时间是由单位人事秘书在其个人档案记录的,不是自己想填什么时间就是什么时间的吧?
大专院校学生毕业时间一般是7月,毕业生拿派遣证到县级人事局一般也是7月。县人事局开工作介绍信给毕业生到主管局(这里是教育局)报到一般是7月底,县教育局开工作介绍信给新教师后,一般会限定一个月内到所分配的学校报到,这时就有人先到学校报到,也有人后到学校报到了。学校人事秘书会按照该新教师实际到学校报到的时间,把该新教师的参加工作时间记录入档案,并上报财政局申请拨付工资。如果一个被记录8月参加工作,另一个被记录是9月参加工作,那就是9月才到学校报到的这位要吃亏了,这是没办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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