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下草根
发表于 2014-10-7 18:31:15
节哀吧,杀人者也赶快去自首吧,天网恢恢何处而逃呢,即便逃过了法律的制裁,也逃不过心灵的煎熬吧。不要过着每天张开眼睛就是不是有警察来了,听到警笛就吓的魂都飞了。整天提心吊胆的生活。勇敢的去自首,接受法律的惩罚。是要坐牢的就坐牢要枪毙的就枪毙。枪毙了下辈子投胎还是条汉子。
独步天下
发表于 2014-10-7 18:34:49
不爱玩水的人死在水里 他杀的可能性多一点
baapsqqw
发表于 2014-10-7 18:42:30
真是见鬼!10月3号本人闲得无聊。。正想骑摩托车从佛子电站沿着水泥路一直骑到十字。。。(注:本人是摩旅爱好者,平时只要有时间就会骑摩托车探险合浦和北海未到过的地方)骑了差不多5公里一户人。一辆车。一个人也没见到。。顿时心里有点发毛。。马上沿路加速返回了!!原来我的担扰是对的。。这条路太阴深。
loken
发表于 2014-10-7 18:46:47
这 个案件不难破,只要调查死者的社会关系网一一排查,很快可以选定嫌疑人。
不过要经过法医的检查,有进一步资料才能更好判断。
一生一世爱着你
发表于 2014-10-7 18:54:36
问天眼,天眼应该很清楚。
小松松豆
发表于 2014-10-7 18:55:41
在警方没查出真相之前,对死因不做猜测评论,但听说事发前有一群少男少女在案发地附近烧烤~
2506191767
发表于 2014-10-7 19:07:15
才14岁啊!一定要严惩凶手!
時间
发表于 2014-10-7 19:18:09
我以后再也不去那里钓鱼了 妈蛋
baapsqqw
发表于 2014-10-7 19:26:37
还有手机..电动车..都没了.不知算不算是:强奸+媒杀+抢劫?最怕就是到时侯捉到帮畜生又是未满16岁的吞公仔.送去打杷又没够岁.又判不下.气死受害家属!
2318406657
发表于 2014-10-7 19:43:27
我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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