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7882007 发表于 2014-11-7 12:42:00

争分躲秒。。

ai7193210 发表于 2014-11-7 13:38:44

大概没救了   哦米拖佛

啊威无敌 发表于 2014-11-7 14:56:50

xiaohei5233 发表于 2014-11-7 15:10:12

回 loken 的帖子

loken:就是,你说他吗的这是什么戳法,还社会主义? (2014-11-07 09:24) images/back.gif

我们不能改变,只能默默地承受。。。

闲鸟 发表于 2014-11-7 17:06:24

车祸猛于虎,遵守交规,珍惜生命

chk19 发表于 2014-11-7 18:31:20

回 baapsqqw 的帖子

baapsqqw:   横穿马路死有佘孤! 这类的底智商人平时就待在家看下小孩洗洗碗做下家务.不要出来害人了!
 (2014-11-06 22:35) images/back.gif

如果死者是你的亲戚你还能说这样的话,我就佩服你

2506191767 发表于 2014-11-7 19:09:42

人怎么样,有没有生命危险?

独步天下 发表于 2014-11-7 19:21:43

合浦开四个轮的都很牛,是不会让行人的,什么时候车让行人的文明现象出现才算是社会主义

闲人免进 发表于 2014-11-7 19:31:17

老师难道没有教过,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吗?为什么非得横穿马路!!

咸鱼送酒ND 发表于 2014-11-7 20:28:02

但愿人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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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6号晚上九点多左右,廉州大道浦金大厦前一女子疑似横穿马路被撞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