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园开发商迟迟不办房产证物业乱收费业主忍无可忍
各位业主: 无证下通知收房我们忍了,收房时各类名目的收费我们忍了,入住后物业的各种无作为我们也忍了,房产证也一直无下落我们也一直在等着开发商给我们一个答复。但是,您是否注意到就是如此“高大上”的鼎福物业11月13日又贴出了这样一个公告:小汽车位:120元或150元/月,电动车:25元/月,三轮电动车:45元/月。临时停车2元-10元/次。 在没有看到任何合法文件的情况下,请问您是否知道收的这是什么钱?依据是什么?物业收费得到审批了吗?购房合同里明确写着:小区内的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由其委托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各位业主请注意:鼎福物业只是开发商聘来的,我们业主不满意是完全可以随时换掉的!希望小区业主们能够统一认识,抵制违法收费,适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我们共同的合法权益! 为了方便大家的沟通交流,共商成立业委会、维权等事宜,请业主们加入中央公园的业主QQ群:129149191。维权一:要求提供三书一证一表以便业主收房!(即:《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建筑竣工验收备案表》)维权二:要求开发商给出房产证办得的确切时间(开发商甚至连去派出所报备小区人员资料都没有做!我们小区在派出所就是黑户)!维权三:坚决抵制各项不合理收费! 各位业主,我们不能再这样沉默下去了,10个人会被无视、50个人会被忽视、100个人会被藐视。。。希望大家团结一致、共建我们美好园! 中央公园业主QQ群管理员 2014年11月14日 致鼎福物业: 一、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
关于收取停车费,基本就是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
A、土地使用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的道路位置都属于全体业主,作为物业公司,你不具有所有权,说白了,根本就不是你的东西,你凭什么收取使用费?
B、保管费:保管费的2个原则,一是自愿 、二是签署委托保管合同。请问物业,你凭什么强迫业务委托你保管。即使让你委托保管车辆,你要承担那些责任和业务,这个是需要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若车子在小区发生刮擦、划痕,你作为收费方,承担什么责任?提供哪些赔偿?
二、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
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雇佣的小区服务单位,哪个部门或个人赋予你向不属于你的用地收取停车费?
A、请出示对本小区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场许可证”;
B、请出示你们的收费许可证:按照物业管理办法要求,你们必须出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的许可和相关批文;
C、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请你们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三、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报告及业主投票意见等手续。物业公司你能向业主出示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小区车位的审批规划等手续吗?
四、开发商&物业请回答:具体什么时间可以得到三书一证一表,什么时间业主可以拿到房产证! 五、以上问题若你们均不能回复、仍执意乱收费,我们将联合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没有最黑,只有更黑,一个个都相继浮上水面了 小区房子买得起,也住不起! 小区房产证估计没那么快可以办下来了,怎么也要三两年。。。。 吃芋蒙整錢買屋.......結果買一間有頭無尾的氣死屋 坚决抵制乱收费!无良开发商,收了办房产证费用2年多,房产证仍下落不明!望相关部门前往调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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