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出台违法行为举报办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法制日报》报道(记者万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对外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举报的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7月11日原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根据《管理办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并向社会公布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信箱、网站、电话、传真等,明确专门机构负责举报受理工作。受理机构应在收到举报后进行登记,并在7个工作日内区分情形予以处理。举报件应在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 表示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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