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开眼笑
发表于 2015-1-21 17:15:18
想钱想疯了,是不是卖了车位就准备卖空中花园了?
英格兰红军
发表于 2015-1-21 17:21:3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第一款: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开发商同志,请你弄清楚首先和优先的差别再出通告吧。
15292449
发表于 2015-1-21 17:50:40
听说伟恒两个楼盘属违规建设,豉油贵过鸡了,天天忽悠老百姓!
80193571
发表于 2015-1-21 18:36:28
我见大家停在超市门口挺好的呀,为什么要买地下停车位?
人去楼空
发表于 2015-1-21 21:23:13
炒作
466090510
发表于 2015-1-21 21:55:23
一把存忠剑
发表于 2015-1-21 22:11:13
先例,勇气可嘉
星星戏乱
发表于 2015-1-21 23:55:36
三个字,你们自己猜。
暗号
发表于 2015-1-22 08:41:27
把属于你们的东西再卖给你们
我要发言
发表于 2015-1-22 09:00:25
b]强烈建议全体业主都不要买它的车位,开发商胆敢卖给小区外的车主,大家把车全部停在商场的前面空地上,包括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看开发商还做什么生意,这些空地都是业主有权共同享用的,只要全体业主共同一心,把这个黑心的湛江佬开发商赶出合浦,滚回他老家去,别在合浦再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