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夫帽 发表于 2015-1-30 16:23:46

4点左右,公园路和廉州大道十字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事故,现已达成和

       下午4点钟左右,在公园路与廉州大道的红绿灯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电动车相撞事故,索性没有照成人员伤亡。事发现场,由于当事人报警的原因,所以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前往现场处置该事故。最后在交警与及事故一方家属的劝导下,双方最终以和解化解了本次事故。
       据事发当事一方后来所描述:“这起事故其实并没有什么,只是由于车速稍微过快可一点,导致刹车的时来不及,从而引发了碰撞,但是事故的另一方却大惊小怪的下车就开始叫嚣。并要赔偿,见我们不远赔偿就开始又是交警,又是叫家属。但是最后还是在交警的规劝下和解了。”

渔夫帽 发表于 2015-1-30 16:24:59


渔夫帽 发表于 2015-1-30 16:27:09

当事人表示,该起事件压根就没什么大事的,但是就是另一方不理不饶才会出现后来的闹剧。

渔夫帽 发表于 2015-1-30 16:30:08

交警来到的时候,双方依然是在极力的争辩,但是最后仍然是和解了。

安份的小男人 发表于 2015-1-30 19:16:03

这个红绿灯怎么那么多事

宝塔脚 发表于 2015-1-30 19:19:05

18378936898 发表于 2015-1-30 19:30:48

交警=和事佬。

远方的天平 发表于 2015-1-30 20:19:20

daming1983 发表于 2015-1-30 20:33:29

合浦008 发表于 2015-1-30 21:08:40

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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