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佬 发表于 2015-2-4 11:25:10

关于网友反应闸口镇新寮村委坝贝村村民疑似“食品中毒”事件的情况说明



    2015年2月2日有网友称“闸口镇坝贝村村民疑似吃发糕后集体‘中毒’,我局获悉后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网友“还有多人在出现了难受症状后去吊针了依然没有好转”的说法与调查掌握的事实不符
2015年1月29日闸口镇新寮村委坝贝村村民举行一项集体活动,村民在食用各种食品(包括发糕)后,约有15人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但这15人均没有到村卫生室或者闸口镇卫生院进行诊断,也没有服用相关药物进行治疗。第二天这15人的不适症状都自动消失,觉得身体和往常一样,没有不舒服的感觉。

二、网友“目前,村里已经有人将发糕送到县里去化验”的说法与调查掌握的事实不符
1、由于这15人均曾吃过发糕,因此村民怀疑出现身体不适是由发糕引起的,怀疑当天从闸口镇市场购买的发糕有质量问题。1月29日当天下午,坝贝村村民曾打算将该批发糕送去闸口镇卫生院进行检验,但最终没有送检。
2、据我局向县卫生局了解,县疾控中心未接到闸口镇坝贝村村民送检发糕。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也未接到闸口镇坝贝村村民送检发糕。
3、2月2日,县闸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从村民手中得到的剩余6个发糕因时间过长已变质、失去送检的意义。

三、发糕的制作
1、1月29日下午,村民派代表就发糕质量问题找到发糕的销售者江某。据该村村民反映当时江某称可能是制作发糕时所用的配料白矾没有完全搅拌均匀。
2、2月2日,合浦县闸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对江某进行调查,其本人承认于2015年1月29日向闸口镇新寮村委坝贝村销售300只发糕,但这批发糕的产量共有1000只,当天均已销售完,目前除了坝贝村村民外,没有接到其它人反映食用这批发糕后出现身体不适。该批发糕是江某本人2015年1月29日制作的,所用的原料是:米、糖、小苏打、泡打粉、白矾、甜蜜素,所用的原料均是从商店购进,制作的工序和做法与往常的一样,没有添加其它物质。

四、关于对此次事件的澄清
1、因出现不适症状的15人均没有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而缺少必要的医学诊断,发糕未进行检验而缺乏科学的检验结果,因此次事件不能定性为“食品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
2、是否因食用其它食品导致不适也因无法对当时村民食用的食品进行检验缺少科学依据。出现不适还可能与天气寒冷、环境污染、空气中的灰尘大、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
3、发糕制作者在制作过程中添加的白矾是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合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3日

laosu88 发表于 2015-2-4 23:10:47

合浦008 发表于 2015-2-4 23:11:03

安全第一

apl5400 发表于 2015-2-4 23:23:12

看了这么多文字我还是不清不楚

三太子 发表于 2015-2-5 11:31:45

还是自己搞些农产品,自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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