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你服务不满意,我有权拒交物业费。
这种情况在一些小区都有出现过。业主以不交物业费、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等来对抗物业,甚至引起业主相互效仿,导致物业费收费率越来越低,服务越来越差。这种恶性循环给正常交费的业主带来很大困惑,付费后,他本应该享受的服务质量打折了,而不交费的业主一样可以享受同等服务。
“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占用或损坏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绿地等公用部位”、“对房屋内外进行拆、搭、改扩建”……这些问题曾经是邻里之间矛盾的根源。
有新闻报道称,相关居住区管理规约有望今年出台,业主不交物业费 或上信用“黑名单”。今年南宁市住房局将牵头制定《南宁市居住区管理规约》,该《规约》将是南宁首次通过规约方式对业主、业委会等加以管束,违反规约的业主将上信用“黑名单”。
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法规,没有一条是针对业主、业委会的监督来设定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有各种问题冒出来。为促进小区管理进一步实现有效自治,因此,南宁市在2015年的工作计划中,决定由市住房局牵头来制订《规约》。南宁市居住区目前有些是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有些是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但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涵盖在《规约》之内。
《规约》拟规定,对不交费的业主,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自管小组监督,并公布名单,如果仍不交纳,除了诉讼追讨,还要将业主欠费情况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小区物业收取久收问题,在合浦小区变得更为严重。原因是什么?因为合浦很多是以投资或者度假的置业房,因此空置房问题成为了更多小区物业费收不齐,公共维修议案达不到标执行不了的原因。
如果合浦也效仿南宁出台,那会怎么样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