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边缘 发表于 2015-3-26 22:17:26

合浦县城城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合浦县城城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一、规划区范围及规模
城东新区位于合浦县城东侧,规划范围划分为“北片区”和“南片区”两大片区。其中,“北片区”东起廉州大道(原325国道)、西至东山路、南至东山一路、北至石湾路口,用地面积1.76平方公里;“南片区”东起南北高速公路出入口处、西至内东环路连还珠南路、南至南北大道、北至龙门江水库一侧,用地面积7.41平方公里。两个片区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9.17平方公里。居住人口容量约为 13.5 万人。
二、规划年限
规划年限根据《合浦县总体规划》本次控规的年限为2010-2025年。
(二)交通设施规划
1、长途客运站用地规划
规划一处长途客运站:外东环路西侧汽车站,位于公园路东延线与外东环路交叉口西北侧,占地面积4.22公顷。另外,规划区紧邻城南客运站(兼做公交首末站),交通十分方便。
2、货运站场规划
为提高县城货物中转及运输能力,规划在西环路与东山路交叉口南面设置货运站场一处,占地面积3.73公顷。
3、广场规划
规划新建4个广场。规划广场用地面积为8.71公顷。
规划结合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园绿地规划市民休闲广场,配置绿化、喷泉、雕塑等设施,为市民创造美好的户外开放式活动空间。另外,规划结合新的行政中心设置较大的市民休闲广场。
4、社会停车场规划
各类建设用地范围内必须建设与之相配套的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控制。对于地块规划建设时,应同步解决机动车停车问题。各配建停车位中,地面停车位不得小于总停车位的20%,地面停车位不宜安排在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范围内。
现状社会停车场的建设相对滞后,没有统一规划。
根据用地规划及《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在主要公共活动区布置社会停车场,自行车公共停车场采用分散布局的形式。规划结合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及居住社区中心,设置了3个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同时,结合广场用地可设置多个地上或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库。每处用地面积约0.2~0.6公顷。
规划区共设9个大型社会停车场,分别结合规划的商业、商务中心或公园绿地设置。规划停车场用地面积为7.26公顷。此外,按规范要求,各类公共建筑用地都需按规范配备足够的停车面积。
5、加油站规划
规划保留原有2处加油站,并在迎宾大道两侧新增2处加油站。规划按每座加油站服务半径控制在0.9-1.2km进行设置。加油站的进出口宜设在次干路上,并附设车辆等候加油的停车道。一级加油站总用地面积控制在0.47公顷以下;二级加油站总用地面积控制在0.33公顷以下。
规划加油加气站用地面积为1.18公顷。
6、公共交通规划
合浦县城的公共交通处于较低水平,县城内没有独立成系统的公交线路。目前城区居民出行主要依靠摩托车、自行车和步行。
考虑到本次规划的局部性和局限性的特点,根据本规划区用地功能及道路系统规划,从满足区内居民出行便捷出发,在区内设置公交站点的位置,图中的公交线路作为参考,具体线路建议由公共交通部门统一规划。
规划公交站点按照公交线路网沿线布置,按公交站点服务半径300米计,覆盖率达到90%以上。详细位置见公共交通规划图。
1)公共交通系统
结合片区的道路,积极发展常规公共交通,规划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要积极发展地面公交系统,从而建成一个以地面常规公共交通为主,出租车为辅的公交客运服务系统。整合优化现有公交线路,提高公交线网密度,扩大公交服务范围,结合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开辟、调整、延伸公交线路,做到路通车达,方便市民出行需求,增强公共交通的主导地位。
2)公交停靠站
公交停靠站在道路许可条件下尽可能采用港湾式公交专用停靠站;公交停靠站应尽可能的靠近交叉口,可考虑停靠站设置在离交叉口30-50米的进口或出口处 ;公交停靠站应结合停靠线路多少来布置,港湾式车站站台长度一般在60-80米,多线并站的站台长度也应考虑停靠至少3辆公交车的长度;公交停靠站应配置遮雨遮阳亭、座椅,并根据智能化交通发展配置公交运营信息的电子站牌等。
在主次干路和部分支路上按照400米的间距设置站点。
3)公交首末站和公交停车场
规划在廉州大道北进城段新建公共汽车首末站和公交停车场一处,规划面积为2.0公顷。
规划区共设街道办事处3个、居委会28个、卫生站10个、派出所3个。规划文化活动站18个、社区服务中心27个、养老院3个。
规划以节约用地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保留部分现状幼儿园。规划共设置27所幼儿园。规划新增幼儿园的建设规模依据城市幼儿园的规模、在园幼儿总数和教职工人数制定。城市幼儿园规模按9班、12班进行设置,幼儿园班额按25-30人控制。幼儿园每生用地不低于13平方米。

(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101.3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1.14%。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区北片区和南片区分别有多处出让或已建设行政办公用地,含北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浦分局、县救助管理站、合浦县人防指挥所、合浦县高管所、合浦县公路局、合浦县国税局、合浦县法院、合浦县武装部等。另外,规划在丰门岭综合公园东侧县级行政文化中心增加合浦县行政办公集中用地。
规划行政用地面积为34.5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8%。
2、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保留机场路南侧的青少年活动中心用地,在丰门岭综合公园东侧县级行政文化中心新增文化设施用地。新增文化设施用地包括图书展览设施用地和文化活动设施用地,有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等。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面积为8.3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92%。
3、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面积为49.1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5.4%。
1)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规划搬迁原钦州地区技工学校,保留内东环路西侧现状合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用地。
规划中等专业学校用地面积为4.07公顷。
2)中小学用地
城市中小学校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住宅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时,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新建住宅区或者居民点应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人口出生率进行测算,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中小学校。原则上1.5—2万人口左右设置1所全日制小学,2—3万人口左右设置1所全日制初中。小学规模一般不少于24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18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
规划以节约用地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保留和整合部分学校。
根据规定,本规划新增规划高中生均用地为19~32平方米。本规划新增规划高中每人人均占地面积拟为25平方米。初级中学生均用地不低于25平方米;小学生均用地不低于20平方米。
中小学教育用地结合居住区设置。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及合理的服务半径以及周边中小学教育用地布置情况,规划区内共设有六处小学,四处中学,一处高中。规划中小学用地面积为42.24公顷。
规划因内东环路的建设需搬迁现状廉东小学至新址。规划新建六所小学,分别为规划小学一、规划小学二、规划小学三、规划小学四、廉东小学新址、规划小学六。另有多所小学与规划区相邻,为廉州镇中心小学新址、平田小学等。 规划区内小学规划表名   称地址占地面积(M2)备注规划小学一文体中心一号路西延线南侧28413新建规划小学二东山一路北侧22035新建规划小学三廉东大道交内环路西北侧19166新建廉东小学新址公园路东延线北侧40083搬迁扩建规划小学四原合浦县华侨中学北侧46136新建
规划共设置4所初级中学。合浦四中华侨校区性质整合为初中,名称保留为合浦县第四中学(华侨校区),整合后扩建合浦县第四中学(华侨校区)。同时,规划在北片区新增1所初级中学;南片区新增2所初级中学,其中规划初中二暂命名为合浦县第八中学。规划区内初中规划表名   称地址占地面积(M2)备注规划初中一文体中心一号路西延线南侧31839新建规划初中二(暂命名:合浦县第八中学)东较场路北侧61909新建合浦县第四中学(华侨校区)南北大道北侧59609整合
规划整合丰门岭廉海路3号现状合浦县第四中学(华侨校区)高中部为纯初中学校。规划区共设置1所高级中学。新增高中按36个班以上进行设置,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规划区内高中规划表名   称地址占地面积(M2)备注规划高中1东较场路南侧113200新建
3)科研用地
规划保留龙门江水库西侧原县农科所的部分用地,作为科研事业单位用地。规划科研用地面积为2.8公顷。
4、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两处。分别为内环路东侧已出让合浦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县级行政文化商业中心片区的体育场馆用地,包括健身综合楼、游泳馆、球馆等。
规划体育场馆用地面积为3.6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4%。
5、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结合居住区设置若干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医疗服务站,新增两处医院用地,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位于北片区和南片区。另外,与规划区相邻的地块有多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如文体中心片区规划综合医院、公园路东沿线交外东环路东南侧规划综合医院、现状县专科医院等。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1.2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14%。规划区医院规划表名   称地址占地面积(M2)备注规划医院1北片区文体中心二号路西延线北侧491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医院2内东环路东侧781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保留北片区已出让社会福利用地;在南北大道北侧结合规划水渠和公园绿地布置一处社会福利用地,作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规划社会福利用地面积为4.4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49%。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


1、商业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和已出让商业用地。
规划新增大型商业用地,主要位于北片区文体中心二号路西延线两侧用地和迎宾组团内县级商业商务中心、县级行政文化商业中心地块内。北片区商业中心延续县城文体中心和旅游业用地商业氛围,为片区级商业服务中心;县级商业商务中心、县级行政文化商业中心地块利用其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构筑县级大型商业中心。可安排综合百货、大型超市、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设施以及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其它小型商业用地则结合居住区布置形成社区商业中心。
其中,市场用地规划主要结合邻里中心布置,规划新增市场用地共5处。
规划保留现状内东环路的合浦丰源建材批发市场用地,扩大规模,注重提升批发市场的活力。
规划商业用地面积为68.9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58%。
2、商务用地。
除已出让的零星商务用地外,规划商务用地主要布置在迎宾大道东段两侧和县级行政文化商业中心片区。另外,内东环路、外东东环路沿线各布置一处商务用地。商务用地主要以企业性的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为主,含金融保险、艺术传媒、技术服务等综合性办公用地。
规划商务用地面积为28.5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14%。
3、娱乐康体用地。
规划在南片区新增两处娱乐康体用地,一处结合龙门江水库公园布置;另一处结合县级行政文化中心的广场绿地布置,设置剧院、电影院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用地。
规划娱乐康体用地面积为7.9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88%。

(四)工业用地


根据合浦县总体规划的要求,主城区工业用地实行“退二进三”:工业用地向规划的平头岭工业区集中。现有的合浦县通用机械厂、廉大饲料责任有限公司、合浦县得其利出口烟花厂、合浦县第二炮竹厂、合浦县第三炮竹厂、合浦县畜牧良种场及其他小规模零星的工业用地全部征用作为房地产开发用地或其他性质用地。

(六)特殊用地和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为特殊用地和汉墓群核心保护区用地两种。
规划区现状已建和已出让特殊用地为外东环路东侧合浦县公安边防大队新营区用地和内东环路东侧某营区用地,用地面积为1.34公顷。另外,规划范围内有汉墓群核心保护区一处,用地面积为6.4公顷。




















laosu88 发表于 2015-3-26 22: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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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壹V 发表于 2015-3-26 23:04:18

jsjsd202 发表于 2015-3-26 23:46:32

海市蜃楼

星星戏乱 发表于 2015-3-27 00:13:23

在镜子中看着,摸不着。

wjz 发表于 2015-3-27 00:45:12

设计是美好的。。图纸是完美的。实施是不可能的 骗骗合浦人民还是可以的。。。

遥远的守侯 发表于 2015-3-27 03:57:34

天方夜谈

反政腐军 发表于 2015-3-27 08:09:20

计划永远是赶不上变化的!!!

叶问 发表于 2015-3-27 09:09:03

讲做,那个风门岭公园不是早就规划了吗,现在毛都不见一条,丢!

我要发言 发表于 2015-3-27 09:16:14

想想当年老罗在位的西门江改造的美好蓝图,再看看改造后的效果,这一切都是浮云!奉劝各位父母官,一切纸上的东东都是骗骗人的眼球,先把合浦县城的脸面工程迎宾大道路灯做好,使晚上出行的市民不再提心吊胆,晚上进入合浦县城的外地游客不再有进入乡村的错觉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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