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回应“广场舞大妈”:关于还珠广场躶体疯子影响市容问题情况说明
关于县城还珠广场裸体疯子影响市容问题的情况说明 有网友发贴反映在县城还珠广场有裸体疯子影响市容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根据合浦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合浦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15年3月19日下午3时通过协调公安、卫生等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网友反映在县城还珠广场裸体的疯子,男性,约30多岁,据向周边附近群众了解,其主要是在广场周围活动,流浪乞讨,总是喜欢全身裸体不时走动,群众对其有所忌惮,而且影响市容市貌。由于无法与其进行沟通交流,该对象的姓名和户籍所在地目前不详,一直无法联系到他的家人和亲属及其他监护人。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及乞讨人员救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北政办〔2012〕236号)精神,对患有危重病和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进行救治和救助。目前该男子已先送到合浦县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在救治结束后,下一步我局将与有关部门协调想方设法查清他的身份,一起协同护送他返乡。
合浦县民政局
2015年3月19日
相关链接:广场舞大妈给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一封信:全身裸体疯子在广场周围东游西荡 为反映情况的人点赞,也为有关部门的行动 。 这些大妈真是实骨。 影响大妈就抓,不影响的就不抓了是吗?跳广场舞了不起啊 我27号在广场还见到,什么时候收容了 试问有关部门,广场舞影响到居民该向谁投诉